河南省教育工会工会工作创新奖实施办法(试行)
2006年1月17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工会干部创新意识,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实现重点工作有效突破,全面工作争创一流。全会上下形成比学赶帮超热潮,推动工作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内容 共六个方面:
(一) 学习方面
1、 在学习工会业务,培训工会干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有显著成效者;
2、 在学习研究与运用理论方面取得成果者;
3、 在组织订阅与学习运用《中国教工》方面成绩突出者;
4、 在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方面效果明显者;
5、 高校工运研究会研究成果突出者;
6、 其他学习方面富有成效者。
(二) 活动方面
1、 在组织“教师回报社会”活动方面成效显著者;
2、 在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下乡服务活动方面有成效者;
3、 在“为职工办实事”活动方面成绩突出者;
4、 在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中效果明显者;
5、 在组织职工文体活动方面既节约开支又富有新意者;
6、 在帮扶困难职工活动中贡献大者;
7、 其他活动方面富有成效者;
(三) 宣传方面
1、 利用内部刊物和网站宣传工会工作效果好者;
2、 利用《中国教工》和其他报刊、媒体宣传工会工作效果好者;
3、 一年内专职工会干部在省以上媒体发表有关工会工作署名稿件多者(省辖市3篇以上,高校2篇以上);
4、 其他方面宣传效果好者。
(四) 树立典型方面
1、 在利用各类先进集体典型推进工作方面成效明显者;
2、 在利用各类先进个人典型推进工作方面成效明显者;
3、 在利用内外典型促进本单位工作开展有成效者。
(五)协调关系方面
1、 党政工关系协调,形成规范的工作程序。党委定期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形成制度,帮助工会解决实际问题好者;
2、 制定有支持工会工作的文件,实施效果好者;
3、 高校行政依法向工会拨付工会经费到位,工会依法建立独立帐户、工会经费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工会经费收、管、用效果好者;
4、 建交同级行政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并效果好者;
5、 工会同级和所属基层(高校分工会)工作机制完善、运行通畅且效果好者;
6、 高校党政工联谊活动经常且效果好者。
(六) 重点工作及有关工作方面
1、 省辖市教科文卫体用所属基层工会创建先进、模范“职工之家”普及率高且工作规范、效果好者;
2、 高校创建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工作成绩突出者;
3、 高校创建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创建先进、模范“教工小家”,创建先进、模范“工会小组”工作规范,“三级联创”效果显著者(基本条件:创建先进、模范“教工小家”先进、模范“工会小组”普及率必须在90﹪);
4、 高校教代会制度健全,认真履行四项职权效果显著者;
5、 高校二级教代会工作规范,教职工代表发挥作用明显,实施二级教代会评估且效果好者(二级教代会普及率需在90﹪以上);
6、 省辖市在开展校务(医务、所务、事务……)公开方面制度健全,运行规范,普及率高且效果明显者,在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系统工会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者;
7、 高校在推行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同级领导干部工作中成效显著者;
8、 省辖市和高校在民主管理工作其他方面成绩突出者;
9、 高校在自筹经费部分提取是解工会经费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比例高者;
10、 省辖市在县级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
11、 省辖市在解决县级教育工会经费方面取得经验者;在解决县总工会向县教育工会回拨8﹪工会经费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者;
12、女职工工作成绩突出者;
13、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运用调研成果推进工作成绩突出者;
14、高校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成绩突出者;
15、省辖市和高校在服务全局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16、在完成上级工会工作任务中成绩突出者;
17、在构建和谐单位中发挥作用明显者;
18、在建立维权机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成效显著者;
19、在组织教(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建功立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20、在围绕中心,服从大局中开创工作新局面者;
21、其他工作和活动成效明显者。
三、实施对象
全省教科文卫体各级工会组织和专兼职工会干部,指导工会工作有方且工会工作成绩突出的地方工会、教科文卫体行政部门、基层单位党委行政组织和个人,均为实施对象。
四、奖项设定
根据创新内容和实际取得的成效,2006年省辖市和44所省管高校共设特等奖十项(次)、一等奖二十项(次)、二等奖二十项(次)、优秀奖若干项(次)。
五、评选程序
1、 以省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和省管高校工会为单位集中申报,每项填写申报表一式15份(附表)。
2、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统一审核、分类;
3、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组织相关专家、资深工会工作者进行初评。
4、 省教科文卫体工会结合专家初评结果和平时掌握的全面情况,综合评定出各奖项等次。
六、申报时间
11月26日至12月6日为集中申报时间,过期不候。
七、申报名额
原则上每个省辖市限报5项次(济源2项次),省管高校限报1——3项次。
八、评选时间
12月31日以前结束评选工作。
九、表彰奖励
1、 特等和一等创新奖获得者,除颁发创新奖证书外,拟同时授予工会组织“工会工作先进单位”,授予工会主席“优秀工会工作者”,授予分管领导荣誉工会积极分子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品。另给特等奖获得单位工会主席一定数额的奖金。
2、 对获二等创新奖和优秀奖者,拟向工会主席颁发创新奖证书和奖品。
3、 获特等奖、一等奖的省管高校工会,在先进、模范“教工之家”验收时,可作为加分条件。
十、具体事项
1、各省辖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省直工会,各省管高校工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创新工作作为“十一五”开局之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抓好。各省辖市、各高校都要毫不例外地制定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2、工会主席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抓好“建家”与抓好创新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创新工作和“建家”工作两不误、丙促进。
3、创新工作奖涵盖了本系统工会工作的多个方面,各省辖市、省直和各省管高校,一定要结合实际,以领先性、独创性、示范性、影响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为抓手,克服困难,创造条件,选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争取最好结果。
4、由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表彰的2005年年度先进省辖市,受全总、省总表彰的“模范职工之家”单位,省教育工会表彰的省管高校先进、模范“教工之家”单位,省管高校工会活动组长单位和经审财务协作组长单位等,要率先垂范,心系创新,带头出成果。
5、创新工作奖的获取情况,省教科文卫体工会拟作为今后本级单项和综合表彰、推荐各类上一级表彰的重要依据。凡不制定本地或本单位创新活动实施方案、凡创新工作不力者在相关评选中将受到影响,已获先进、模范“教工之家”的省管高校将受到通报批评。
6、申报的创新成果,一般应是本年度的工作(特殊情况可上限至2004年以来)。
十一、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